妊娠期糖尿病多發(fā)生在婦女妊娠的中晚期,且患者的空腹血糖多是正常的,因此應該進行葡萄糖耐量試驗檢查,但是很對孕婦對于妊娠糖尿病篩查的準確時間還不是很了解。那么到底妊娠糖尿病應該在什么時候做呢?
孕婦糖尿病篩查較佳時間一般于懷孕24-28周(即6-7個月)進行糖尿病篩選試驗。由于胎盤分泌的胎盤生乳素、雌激素及孕激素等多種拮抗胰島素的激素在妊娠24-28周時會快速升高,孕32-34周時達到高峰,這時妊娠婦女們對胰島素的需要量會明顯增加,表現(xiàn)為糖耐量受損,在此期間很易很檢出妊娠糖尿病。所以,孕期常規(guī)血糖篩查時間被定在妊娠24-28周,如此次篩查正常但又有糖尿病高危因素存在,則應在妊娠32-34周時再進行復查。推選閱讀 莆田哪家產科醫(yī)院有做糖篩
糖尿病篩查方法:篩查前空腹12小時,將葡萄糖粉50克溶于200ml水中,5分鐘內喝完,喝口開始計時,1小時后抽血查血糖,血糖值≥7.8mmol為糖篩查異常,需進一步行葡萄糖耐量試驗(OGTT)。葡萄糖耐量試驗(OGTT)方法:試驗前空腹12小時,先空腹抽血查血糖,然后將50%葡萄糖注射液150ml加入100ml。水中,或將葡萄糖粉75克溶于200ml水中,5分鐘內喝完,喝口開始計時,1小時、2小時、3小時后抽血查血糖,必須喝完糖水超過一個小時才能抽血的。
具有下列高危因素的孕婦,應及時進行妊娠期糖尿病的篩查:年齡在30歲以上、妊娠前就肥胖的孕婦、妊娠期體重增加過多、有糖尿病家族史、生過巨大胎兒和出現(xiàn)過不明原因的死胎、早產、新生兒死亡、習慣性流產、羊水過多,多產婦以及發(fā)生過反覆的真菌感染等情況的孕婦。如果你屬于具有高危因素的孕婦,那么在你妊娠后次到醫(yī)院檢查時就應進行篩選試驗。推選閱讀 莆田哪家產科醫(yī)院做產檢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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